電鍍黑作坊排污重金屬超標1700倍
昨日獲悉,昆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對三起污染環(huán)境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鄧某、陳某、馬某、周某等四名被告人均因從事非法電鍍時,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總鋅、總鉻等重金屬的含量均已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嚴重污染環(huán)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并處罰金。四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非法電鍍有毒廢水排到土壤會讓有害物質慢慢滲透并且累積到莊稼果實中,導致食品重金屬超標,而排放到流動的河道則造成不可修復的污染,不僅侵害了公共利益,甚至還會引發(fā)多種疾病,對普通居民的生活環(huán)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
案例
傾倒污染物重金屬超標1700倍
2014年7月至2014年10月期間,鄧某在太倉市沙溪鎮(zhèn)某民房內非法從事電鍍加工,并將含有重金屬鋅、鎳、鉻的廢水未經處理違法排放至外環(huán)境,造成嚴重環(huán)境污染的后果。據鄧某交待,其在從事非法電鍍期間,將含有重金屬廢水儲存在儲水罐中,每三天集中向外傾倒一次,大多是在夜間將廢水傾倒入河流或空地上。經太倉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檢測,鄧某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重金屬總鋅、總鎳、總鉻的含量分別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1700余倍、300余倍和200余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鄧某從事非法電鍍時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重金屬總鋅、總鎳、總鉻的含量均已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嚴重污染環(huán)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被告人鄧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辯護人關于被告人鄧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悔罪態(tài)度較好,主觀惡性較小,建議對其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鄧某犯污染環(huán)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案例
夫妻偷倒電鍍廢水雙雙被判刑
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4日,來自江西的文盲夫妻陳某、馬某在昆山市張浦鎮(zhèn)某民房內非法從事電鍍加工,并將含有重金屬鉻、鋅的廢水未經處理違法排放至外環(huán)境,造成嚴重環(huán)境污染的后果。據陳某、馬某交待,他們在從事非法電鍍的過程中,并不了解電鍍廢水的污染情況,直接將未經處理廢水對外排放。歸案后,夫妻倆人表示已經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十分后悔。經昆山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檢測,陳某、馬某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金屬總鉻、總鋅的含量分別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6倍以上和54倍以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馬某從事非法電鍍時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重金屬總鉻和總鋅的含量均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嚴重污染環(huán)境,其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陳某、馬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判被告人陳某犯污染環(huán)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被告人馬某犯污染環(huán)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禁止被告人馬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電鍍作業(yè)等涉及污染物排放的活動。據了解,昆山法院在對馬某宣告緩刑的同時,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電鍍作業(yè)等涉及污染物排放的活動。
案例
管道排污后果嚴重
2014年3月至6月期間,周某在未取得環(huán)保審批手續(xù)情況下,在太倉市浮橋鎮(zhèn)瀏家港三里村租賃廠房內非法電鍍,并將含重金屬的污水未經處理違法排放至廠房東南角圍墻外的小河內,造成嚴重環(huán)境污染的后果。據周某交待,其從事非法電鍍期間,將未經任何處理的廢水通過地下管道直接排放到附近的小河中。經監(jiān)測,所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總鎳、總鋅、總鉻的含量分別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12.4倍、81倍和8.76倍。周某歸案后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構成立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從事非法電鍍時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中,重金屬總鎳、總鋅、總鉻的含量均已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嚴重污染環(huán)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周某犯污染環(huán)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非法排入河道
污染無法修復
據一位專業(yè)人士介紹,這種電鍍企業(yè)非法排放的污水本身已經是重金屬嚴重超標,很容易滲透和遷移。雖然附近莊稼短期內看不出危害,但這些有害物質會慢慢滲透,并且累積到莊稼果實里面,導致食品重金屬超標。重金屬在人體內積累過多,容易引發(fā)多種疾病。具體來說,鎳會引發(fā)呼吸道疾病,導致肺癌等疾病。鉻有很強的致癌性,六價鉻本身比鉻的毒性要強100倍,對人體的危害更大。
昆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周游告訴江南時報記者,本次集中宣判的污染環(huán)境罪案件,被告人均是非法電鍍作坊,均是將含有嚴重超標重金屬的有毒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外環(huán)境,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后果,對普通居民的生活環(huán)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皩U水傾倒在土壤上,還能通過部分土壤的更換和藥水的中和,進行修復,但非法排入河道的廢水流動性強,就基本無法修復,所以這種污染損害的是公共權利,對公眾有些不可逆轉的傷害?!敝苡握f。而基于我國當下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及緊迫性,且環(huán)境污染的犯罪后果具備公共利益損害、不可逆轉、修復緩慢等特點,法院仍將依法采取高壓的打擊力度。
據了解,2013年年底開始,江蘇省對涉及資源環(huán)境類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實施異地集中管轄;昆山法院對昆山市和太倉市轄區(qū)的上述案件進行集中管轄。異地集中管轄后,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上實行同樣的司法裁量標準,更加有利于在個案中實現(xiàn)公平正義。自集中管轄以來,昆山法院已審結了9起污染環(huán)境罪的刑事案件。
電鍍廢水的危害
氰化物:氰化物是極毒物質,特別是在酸性條件下,它變成劇毒的氫氰酸。含氰廢水必須先經過處理,才可排入水道或河流中。人口服致死量氰化鉀為120mg、氰化鈉為100mg;長期飲用含氰0.14mg/dm3的水會出現(xiàn)頭疼、頭暈、心悸等癥狀。
六價鉻和三價鉻:鉻有三價(Cr3+)和六價(Cr6+)之分。實驗證明六價鉻的毒性比三價鉻高100倍,可在人、魚和植物體內蓄積。六價鉻對人體皮膚、呼吸系統(tǒng)以及內臟都有傷害,能致呼吸道癌,主要是支氣管癌。
鉛和鉛化物:鉛及其化合物對人體是有害元素。水體中鉛會引起魚類、水生物等中毒,嚴重者甚至死亡。鉛經飲用水或食物進入人體消化道后,有5%~10%被人體吸收,當蓄積過量后,在骨骼中的鉛會引起內源性中毒。當血鉛到60~80μg/100cm3時,就會出現(xiàn)頭疼、疲乏、記憶衰退、失眠、食欲不振等癥狀。
鎳和鎳化合物:鎳進入人體后主要存在于脊髓、腦、五臟中,以肺為主。其毒性主要表現(xiàn)為抑制酶系統(tǒng)。鎳及其鎳鹽類對電鍍工人的毒害主要是鎳皮炎。